福建省红十字会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FUJIAN BRA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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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公示
文章来源:时间:2020-09-27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中红办字〔2020〕1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维护红十字标志和名称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发挥红十字(会)冠名医疗机构人道公益的作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红十字会组织对辖区内冠名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报总会核准。现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做好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清理后续工作的函》(中红赈函〔2020〕179号)要求,将总会核准的我省保留的12家冠名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除以上机构外,全省其它冠名红十字(会)的医疗机构均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关于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规定》《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属于违法行为,须自行撤销,否则,省、市红十字会将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示时间:9月27日至10月9日,省红十字会设立举报电话(0591-87763352),接受社会各界对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监督、举报和投诉。

 

 

                                福建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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