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红十字会以人道需求为导向,坚持依法履责、开展各项人道救助工作,成为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的重要平台。为加强和改进人道救助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人道救助项目和捐款效能,经2020年省红十字会党组第31次会议集体审定,根据《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中国红十字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反馈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红十字会捐赠反馈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拟对清理部分人道救助项目,调整部分限定性捐赠款用途,现公示如下:
一、终止希望天使、爱心天使、博爱天使、伊人天使、生命天使、海都红十字公益金、船夫救人奖励基金、TV8红十字公益金等8个公益项目,项目结余捐赠款,统筹用于“人道救援救助基金”;终止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基金项目,根据主要捐赠方意见,项目结余捐赠款用于“救在身边(AED)”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二、2016年至2020年期间接收的部分限定性捐赠款,根据实际情况,均调整为用于“人道救援救助基金”,具体明细如下:
现就调整事项以公示方式征询捐方和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日—7日,欢迎捐方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省红十字会将按照调整方案规范使用捐款,并接受监督。
联系电话:0591-87767629 ;联系人:省红十字会筹资与财务部 李丽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