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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时间:2021-04-21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6日至8月6日,省委巡视七组对省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0年9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巡视是政治巡视,是对省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推动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的“综合会诊”。省委巡视七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客观准确、全面深刻,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爱。会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带领全会上下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做到真改实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9月27日巡视反馈会后,即以党内文件形式向各党支部印发巡视反馈意见,提出整改要求。9月30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进一步通报省委巡视、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和省委宣传部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并就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会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会机关部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制定会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机制,先后组织召开与巡视整改工作相关的专题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9次,研究并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三)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梳理,梳理出4个方面12类38个问题,提出具体整改举措118条,形成《会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会党组书记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盯住巡视整改中的重大问题、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具体研究部署、协调督办,带动全会上下抓好整改任务;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牵头负责;会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主动扛起责任担当,明确整改责任到岗到人,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11月9日,会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聚焦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认领,深入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提出整改方向和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常态长效,修订完善和新制订出台各类规章制度30项,促进单位管理和红十字事业发展更加科学规范。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

(1)关于“政治性”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0年中心组共安排13次集中学习研讨,学习重点篇目67个,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学习内容,特别是在“5·8”世界红十字日期间,组织全体人员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向省委专门报告学习贯彻新思想的相关情况,并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巡视整改期间,通过党组扩大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对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目标,加强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充分发挥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是着力推进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精神,会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福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等地,督导推动红十字会改革工作,争取各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积极推动设区市红十字会党组织覆盖。目前,已有6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红十字会明确设立党组,其余3个设区市红十字会党组也已列入当地红十字会改革方案明确予以设立,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三是积极推进换届工作,向省委呈报关于召开福建省红十字会第八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件,沟通省委组织部形成新一届理事会组成方案,协调省编办和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部门明确监事会组成人选,做好会议有关资料准备,待省委批复后即召开换届大会。

(2)关于“先进性”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体制机制完善,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深化改革的通知》,督促指导设区市红十字会印发改革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理事会决策、执行委员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科学治理结构。目前,全省各市、县(区)红十字会全部依法理顺管理体制,独立设置开展工作。二是扩大组织覆盖面,积极在乡镇、街道、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发展会员、志愿者队伍,2020年新增基层组织412个,培育基层组织示范点15个,发展会员12005名、志愿者8606名。同时还举办了专职干部和志愿者能力建设培训班。三是发挥基层阵地作用,联合省教育厅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举办全省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现场观摩会,开展以“红十字精神伴我成长”为主题的第二届福建省红十字青少年文化节,26所高校红十字会、6万多名青年学生参与;举办博爱驿站建设现场观摩活动,前往部分市、县红十字会督导验收应急救护基地建设,加大力度建设“红十字博爱驿站”“红十字救护站”“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等基层服务阵地,积极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广泛开展人道救助、健康促进、志愿服务、人道传播等工作,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

(3)关于“群众性”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并落实省红十字会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改进加强服务方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整改工作以来,会党组领导分别带队前往6个设区市近50个县(区)进行调研,了解基层特别是困难群众的人道需求。二是加大人道救助力度,组织展开2020年度红十字少儿大病救助工作,实施“红十字天使计划”,救助我省白血病、先心病患儿110人次,发放救助款375.5万元;启动 2021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完成方案制定与物资采购,拟在元旦春节期间,慰问救助困难家庭3000户;资助挂钩帮扶的云霄县下河乡坡兜村“幸福院”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深入霞浦县沙江镇大坪村开展“走在前作表率,助力脱贫攻坚”活动;援助西藏、甘肃地区人道救助物资价值800万元,助力保障改善民生。三是认真落实《福建省红十字会捐赠反馈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走访20多个捐赠单位、爱心人士,反馈沟通有关情况,加强联系,提高捐赠服务水平。

2.履行主责主业不够到位。

(4)关于“人道资源动员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委编办《关于调整省红十字会机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成立会机关筹资与财务部,配齐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道资源动员工作的通知》,并将举办全省红十字会系统人道资源能力建设培训班列入新年度培训办班计划,指导市县红十字会提高人道动员能力,专门前往筹资工作开展薄弱的地方红十字会进行调研督导。三是集中打造“救在身边”“爱过年”“续生命”等筹资项目品牌,在福州地铁、公交投放公益广告,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并注重运用互联网思维与方式促进筹资水平提升,专门对全省红十字会系统“99公益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四是主动与上海、江苏、浙江等省红十字会交流,与云南省红十字会座谈,学习借鉴外省红十字会筹资工作与基金会运作模式,拓宽人道资源动员新渠道。

(5)关于“落实‘三救’核心业务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应急救援方面,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签订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合作协议,将红十字人道资源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实现信息共享,提升联动效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能力培训,新成立福建省红十字海峡两岸水上救援队,与省应急管理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举办红十字海上安全救援救护综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反应能力;探索推行“以企代储”的社会化保障模式,实现精准高效救助;结合实际,与三明市红十字会签订协议合作共建省级备灾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同时积极争取纳入政府体系统筹安排。二是在救护培训方面,健全应急救护培训质量管控体系,完善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广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六进”工作,举办全省第五届应急救护大赛,开展“最美救护员”评选活动,重点针对一些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为福州公交集团和省交通运输系统部分单位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全年全省共培训红十字急救员4.3万多人,普及急救知识30多万人次。三是在人道救助方面,梳理整合现有人道救助项目,集中力量培育打造人道救助品牌,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同时指导各地红十字博爱驿站加快建设进度,按计划实现各县(区)84个红十字博爱驿站全覆盖,为群众更为便利的服务阵地。

(6)关于“对台交流合作成效不够凸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有关要求,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增强拓展对台民间交流合作的意识。二是扎实做好对台事务服务工作,根据《金门协议》,完成海峡两岸双向遣返见证工作1批次,遣返台湾非法入境大陆人员2名,接收台湾遣返大陆人员23名;为两岸失散亲人办理查人转信,受理在闽重病台胞寻找在台亲人事务2宗,联系成功1例。三是以《金门协议》签订30周年为契机,沟通台湾红十字组织参与拍摄专题纪录片,进一步探讨两岸水上救生、灾害互援、社区交流、居家照护、志愿服务等惠民项目深化务实合作,并支持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加入红十字会成为理事,参与红十字工作和活动。

(7)关于“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全媒体服务采购建立与主流新闻媒体的长效合作机制,与《中国红十字报》签订宣传专版,组织拍摄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抗疫工作纪录片,启动红十字会工作综合宣传片制作,结合“99公益日”、“9.12”世界急救日、“12.5”志愿者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重点工作、特色项目、服务品牌等宣传力度,相关信息被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目前已开发使用“人人急救”应急救护知识网上学习平台和手机APP,并在机关办公、数据统计、财务管理、灾害报送等方面实现信息化,同时已争取省数字办立项支持省红十字会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目前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并通过一审,建成后将与中国红十字会“博爱中国”信息系统对接,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促进红十字会公信力建设。三是改进会员与志愿者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依托各地“红十字博爱驿站”,建设“会员和志愿者之家”,按专业、分领域发展红十字志愿者,组织开展国际志愿者日活动,举办志愿服务工作及项目交流活动,组织志愿者素质拓展训练,开展星级红十字志愿者评定,以及最美红十字志愿者评选及事迹展示工作,采购志愿者马甲,为志愿者开展服务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增强志愿者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8)关于“思想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及全国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等,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中共福建省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福建省红十字会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六纳入”,严格落实《福建省红十字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实施细则》,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刚性约束。

(9)关于“有关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召开党组会对2017-2019 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二是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切实担负起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办公室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党总支办监督检查、各部室和直属单位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按照《福建省红十字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在年度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中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要求;未报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的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2017-2019 年度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补充报告。

(10)关于“阵地监管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与监管,结合全国红十字系统信息公开透明指数评价工作,全面梳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内容,制定《福建省红十字会信息发布和公开制度》,完善信息报送、编审、发布与更新要求,确保系统各类平台信息刊发及时准确,把好政治方向。二是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福建省红十字会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福建省红十字会网上舆情管控预案》,建立与专业舆情监测机构合作机制,强化舆情风险管控。

(11)关于“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材料与实际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文件材料进行进一步梳理,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文件审核机制。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办公室主任进行谈话提醒,引以为戒。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2)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并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红十字会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二是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队对党支部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分管协管部室和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开展党组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和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三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全覆盖,继续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在10、12月份的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安排上,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及时传达中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组织党支部持续开展每月“读报思廉”活动,组织到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人物勤廉馆现场教育,经常在会机关“微信群”推介廉政警示宣传教育内容,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四是根据省委编办《关于调整省红十字会机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梳理各部室的权力运行和业务工作事项,逐项排查廉政风险,修订印发《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点及防控措施》,把风险防控贯穿于各项工作各环节,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财、管事长效机制。

(13)关于“监督责任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省纪委监委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织全组同志重新学习《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强化了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全面提升5家综合监督单位监督实效的意识,进一步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通过组务会上安排专人对省红十字会巡视反馈意见的深入解读,加强对红十字会专业知识及工作开展的学习和了解,进一步把握红十字会的深层次权力运行特点和规律。二是监督方式进一步改进。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加有效地推进与省红十字会“一个网络、四项制度”的工作机制,对省红十字会日常监督给予更多的关注。如就推进走访联系制度方面,针对近期组里人员力量较为薄弱,原有8名同志中2名同志调离、3名同志被抽调参加省委巡视或省纪委专案的情况,强化辩证思维、加强工作统筹,9月底省委反馈巡视意见以来省红十字会党组召开的11次会议中,派处级干部参加了大多数,会上特别就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积极提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下一步,还将安排组里科级干部列席相关重要会议。巡视集中整改期间,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将监督省红十字会党组开展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严肃对标对表省委要求,针对反馈38个问题制定的118条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跟踪把关,对问题不查清的不放过、整改不彻底的不放过、责任不追究的不放过,特别是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都要求予以处理,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都要求予以坚决改正,推动省红十字会党组按照见人见事见成效的要求,基本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三是省红十字会在新一届会机关党总支委员会设立纪检委员,负责机关纪检工作;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配备支部纪检委员,未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也指定专人负责支部纪检工作,增强机关纪检力量。成立由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党务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会机关专项工作监督小组,参与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的专项大额资金使用、政府采购、招投标、捐赠款物接收与使用等事项的现场监督,对规则的公正性、程序的合规性、手续的完整性、方式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监督。会机关党总支进行“监督的再监督”,在早发现上下功夫,不定期抽查招投标、捐赠款物接收与使用管理情况,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实施。

2.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4)关于“部分费用报销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符合经费报销管理规定的学历教育费、交通补贴、误餐费、差旅费等于10月26日全部清退到账,共18480元;在下属单位报销差旅费976元,于10月23日转入下属单位。二是已从2020年6月起,将机要秘书及原军队专业技术九级人员,按照现行科级标准发放通讯补贴。三是对2016年以来会机关群团组织开展的三八节、中秋节等活动费用进行梳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使用规定进行开支。四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举办的财务培训班,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同时向全体干部职工重新配发《福建省红十字会机关经费管理使用实施办法》制度汇编手册,要求人人应知会用、严格遵守。五是对负责财务与人事经办人员,以及报销学历教育费的当事人共4人,进行谈话提醒。

(15)关于“合同款支付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指出的有关财务凭证认真核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补齐必要附件。二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有关合同报销凭证进行全面核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三是今后严格执行《福建省红十字会机关经费管理使用实施办法》,加强报销凭证的审核,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严格控制内部风险。

(16)关于“处置收入上缴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该款项系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用于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建设项目,由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共同出资,目前该立项项目尚未取消。根据2010年8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省红十字会委托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出让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工作用房房产的批复》要求,原备灾仓库转让出售后,结余款留存省红十字会财政资金存款账户,专款管理,拟继续用于仓库项目建设。期间,未挪用、未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同时实现了资产保值并增值111.9万元,并每年在向省财政厅报送的财政经费决算报告中单独报告该款项的结余情况。2018年下半年,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办法》(闽财资〔2018〕12号)要求,经自查并报新一届会党组研究同意,于2019年初将备灾救灾仓库转让处置收入860.77万元以及产生的利息收入111.9万元,全部上缴省级国库。二是进一步学习《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内控,严格按规定管理、处置国有资产,杜绝风险隐患。三是对负有责任的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17)关于“对下属单位管控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规履行业务主管单位、举办单位职责,加强对现场救护培训中心工作指导与监管,完成救护培训中心理事会换届工作。二是指导救护培训中心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共17项,经培训中心理事会通过后严格执行和落实。三是指导救护培训中心聘用1名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四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采购管理不够规范。

(18)关于“指定救助定点医院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实施“光明天使救助行动”的11家民营医院,系按捐赠方意愿指定的医疗机构。二是加强沟通,派员走访捐赠方,反馈项目执行情况,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就拟取消11家定点医院资格、进一步规范救助工作等进行交流。三是整合资源,鉴于与捐赠方沟通情况,综合“光明天使救助基金”近年来筹资难、总量小等实际,将该基金结余款并入省红十字会博爱工程基金,统筹用于人道救助工作。

(19)关于“限上项目询价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年来的采购情况进行梳理,查找类似问题,规范采购程序,确保采购合理合规。二是严格执行采购相关规定,修订《福建省红十字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凡是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严格按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招标,确保招投标工作合法合规开展。三是对涉及有关采购项目负有领导责任的赈济救护部部长、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20)关于“询价、比价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采购规范性和执行力。二是调整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采购领导小组人员和询价小组组成人员,健全完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重点规范非政府公招项目的采购管理,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其他采购方式。三是成立会机关专项工作监督小组,参与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事项的现场监督,对规则的公正性、程序的合规性、手续的完整性、方式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监督。四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办公室主任、筹资与财务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21)关于“添购金额超比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会采购办加大对项目招标情况审查,发挥会机关专项工作监督小组作用,杜绝超限额采购、违规采购。二是对涉及有关采购事项的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原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2)关于“推动系统上下联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工作调研与指导,会党组领导结合改革工作督导,加强与各地市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协调推动各地出台改革方案,6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红十字会设立党组,机构规格参照其他群团组织。二是加大工作支持力度,筹集400多万元资金用于各地“红十字博爱驿站”和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举办全省系统专职干部、博爱驿站建设、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志愿服务等能力培训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深化改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道资源动员的通知》,联合省教育厅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等,促进红十字事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保护生命健康主责主业,针对疫情防控,全省红十字系统共接收抗疫捐赠款物7.4亿元,组织动员2万多名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宣传防疫知识,协助‍开展健康监测‍和入户排查,做好困难帮扶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广泛开展“救在身边”“爱心相髓”“生命接力”等人道工程,全年共培训红十字急救员4.3万多人,普及急救知识30多万人次,27名志愿者实现骨髓捐献,新增遗体捐献90例,新增登记报名人体器官捐献22467人、实现捐献94例、获取大器官311个、眼角膜124片,让435余名患者重获新生。

(23)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福建省红十字会机关主要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执委会、办公会权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和流程。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所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通过集体研究确定。

(24)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中共福建省红十字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印发各党支部,明确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加强协调推进、督查考核,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红十字组织保护生命健康的宗旨本色,联合省直机关文明办,广泛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进机关活动,已在70余家省直单位开展培训120多场,7000多名党员干部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打造“救在身边、党员先行”党建工作品牌。三是丰富党建活动形式载体,深入开展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和“走在前作表率,助力脱贫攻坚”活动,组织参加省直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知识竞赛,以及“提振精气神,争当内行人”第二届省直机关党建知识和党务工作技能竞赛,激发党建活动活力,提升党建活动质量。四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作用,建立督促提醒制度,线上线下强化党员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强素质、增本领、提能力”活动,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促进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学习与党员干部能力素质的提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强化党员宗旨意识,扎实抓好党员思想工作。四是加大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力度,对开好党支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门印发通知,并建立党总支同志列席指导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心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2.党的组织生活抓得不够严实。

(25)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以及《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的意见》等进行深入再学习,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党的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和严肃性。二是印发《关于深化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的实施方案》,开展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培训,对规范党支部工作包括“三会一课”制度等进一步明确程序和要求。三是强化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把关,结合开展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整改到位。四是组织各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战斗性、原则性。五是责成存在问题的办公室党支部、赈济救护部党支部及时予以纠正,责成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作深刻检查;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办公室党支部书记、赈济救护部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对赈济救护部党支部一名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6)关于“组织生活质量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充分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党组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以上率下,会党组严格对照要求认真筹备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带领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认真严肃贯穿于会议全过程,带动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三是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组织各支部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责成赈济救护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原因,检讨反思,杜绝发生类似情况。

(27)关于“增补支委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办公室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进行检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对党支部换届工作指导,组织各党支部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加深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理解和把握,杜绝发生类似情况。三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办公室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3.干部选任工作存在不足。

(2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会党组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研究动议拟从年轻优秀干部中提任2名干部担任机关部室副职领导,进一步充实会机关中层干部队伍。二是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巡视整改以来会党组调整任命机关干部9人次,加强干部岗位实践历练,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部室领导的传帮带和老同志带新同志的作用,根据每位干部特长、优势和重点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参与重点工作,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三是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特别是针对青年干部开展“强素质、增本领、提能力”主题学习系列活动,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选送2名青年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党校脱产培训、13人次参加综合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综合能力素质。

(29)关于“民主推荐票数偏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派员参加省委组织部全省组织人事系统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专题培训班,系统学习组织人事工作有关规定精神,正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得票与群众公认度的关系。二是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条件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前,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综合分析研判和酝酿沟通,明确职位岗位推荐要求和条件,合理设置推荐数量,使推荐结果更能切合实际,在选准用好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干部的同时防止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干部被提任,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30)关于“考察材料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相关政策,深入理解把握各项规定。二是重新梳理2016年以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提任职务和晋升职级干部的考察材料,参照省委组织部干部考察材料格式,对存在以考察情况会议研究材料代替考察材料不规范问题的19份考察材料进行纠正。

(31)关于“材料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组织2016年以来提任处级领导的干部进一步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对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5人次提任干部,严格对照要求,重新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引以为戒,今后加强对拟提任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重写,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干部监督工作不够严格。

(32)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对原任命在会机关党总支的4名职级干部,1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当选为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2名调整至办公室任职,1名调整至赈济救护部任职。

(33)关于“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理解与指导,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形式,进一步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和中组部若干问题解答,以及相关典型案例等,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忠诚意识;着重在填报前做好报告口径解释说明,提醒填报对象与配偶、子女进行充分沟通核对,确保不漏报、少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做实做细填报初审工作。二是举一反三,结合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查找检视2016年以来随机抽查、重点查核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认真查核、准确规范认定。三是追究责任,对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不规范的一名同志,主要是涉及同一房产在交易合同与产权证上交易时间、价格、面积在不同年度填写不一致问题,予以批评教育,责成作出检查说明。

(34)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严格执行《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台账,对所有备案登记对象进行梳理,及时更新备案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对1名人员进行新增登记备案、2名人员进行信息更新登记备案、1名退休人员进行撤销登记备案,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二是完善制度,根据中组部、公安部和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有关规定,制定印发《福建省红十字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因私事出国(境)登记备案、审批审核、证件管理、出国(境)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

(35)关于“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不够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进一步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对2016年以来新进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未进行专项审核的6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并提交党组会认定。二是针对巡视反馈“个别干部入党申请书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出现多处时间涂改,入党培养联系人为预备党员”的问题,发函有关单位,由当时批准入党的党组织复函说明情况。三是举一反三,对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对材料归类不准确不及时、个别材料缺漏等问题进行更正,更新公务员信息库,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四是追究责任,对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会机关党总支原负责人、具体承办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予以谈话提醒。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履行整改责任不够到位。

(36)关于“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充分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引以为戒,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好本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带领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认领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促进整改工作落实。

(37)关于“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对巡视反馈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强化责任落实,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着力整改落实,结合本轮巡视整改工作,对存在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到位”“津补贴发放、财务报销等不规范”问题,予以切实整改,把推进整改工作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反复。

2.(38)关于“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对2017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认真进行对照梳理,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工作。二是坚决整改,针对“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尚未到位”问题,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报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同意,经会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总支部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七组巡视省红十字会期间,省红十字会党组没有收到移交信访件及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通过三个月集中攻坚,我会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中央及省委要求,对照社会期待还有差距,必须持续深化、不断巩固。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作为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理解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红十字会实际,发挥党和政府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新时代新福建作出应有贡献。

(二)进一步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落实会党组主体责任,按照《会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向省纪委监委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的汇报沟通,贯彻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进一步推动改革落地增效,促进我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福建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精神,持续深化红十字会改革,坚持“强三性、去四化”,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聚焦主责主业,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运行机制,努力建设高效运转、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坚持围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六稳”“六保”等中心工作,发挥爱心公益平台作用,广泛动员社会人道资源,汇聚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敬业担当的红十字会干部队伍,不断提升人道服务的质效。

(四)进一步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持续深化落实巡视整改成果。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聚焦重点领域问题、共性问题,把推进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强化建章立制,增强制度执行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用权。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 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着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763350;通信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99号外经贸广场3楼;电子邮箱:fujianredcross@126.com。

 

 

中共福建省红十字会党组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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