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福建省红十字会
获评省直单位两项荣誉
近年来,会机关党总支办在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机关妇委会的直接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以创建一流机关、建设一流队伍、履行一流服务、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全体岗员立足本职岗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勤奋工作,在机关干部中走在前、作表率,充分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展现了巾帼担当、巾帼作为和巾帼风采,为推动我省红十字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巾帼力量。
5月11日上午,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何明华和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会长黄玲亲自为她们授牌,并希望她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新担当开启新征程、以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18﹞4号),福建省红十字会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福建”的目标任务,严格把握“落实责任、守住底线、群众满意”的基本要求,坚持抓系统带单位、抓机关带基层,坚持把平安建设纳入系统全局工作,提升了各级干部职工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能力,为深化“平安福建”建设贡献了人道力量,促进了全省红十字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全省第四轮第三批省直平安单位创建中省红十字会被评为平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