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红十字物资储备库等级评定办法》(中红字〔2021〕5号)和《关于开展红十字物资储备库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闽红办〔2023〕2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对申报总会三级等级评定的1家单位所属红十字物资储备库进行了检查和等级评定工作,经考核评定结合自查整改,评审结果报省红十字会执委会研究同意,现将等级评定情况公示如下:
评定龙岩市红十字会物资储备库为三级红十字物资储备库。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方式
凡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存有疑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结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和其他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及时将复核结果公示公开。
三、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受理电话
0591-87507659
福建省红十字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