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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志愿队?这个可以有!
文章来源:时间:2019-04-13

献血法实施已经20周年,去年无偿献血人次超过1500万,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仍然有大量的病人急需临床等待输血,部分城市偶发“血荒”。在这场与死神赛跑的道路上,如何让更多的新鲜血液源源不断地补充进来,挽救更多的生命?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海京在接受专访时表示,他正在致力于在全国各大城市推动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的建设,以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血荒”。(3月11日《北京青年报》)

时下,临床医疗所需要的大量血液,其采集来源主要源于无偿献血。


经历了有偿献血、义务献血和志愿献血三个阶段,无论从确保血液的安全性,还是维护正常的用献血秩序,以及基于维护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无偿献血都是最可靠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已经20周年,无偿献血已有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群众基础。不过,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阶段性、区域性和局部性的“血荒”现象还是普遍存在,“躺在床上等血救命”的状况还时常发生,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无偿献血人数占到国家总人口的1%-3%才能满足基本的供血需求。


在整体供血数量不足且有待改善的情况下,解决季节性和阶段性“血荒”,就需要采取更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建立一支常态而稳定的献血队伍,“召之能来,来之能献”,迅速动员和召集相当数量的志愿献血者进行献血,使之扮好先锋队和突击队的角色,在短期内有效缓解用血需求,达到救急与救命的效果。

在此基础上,通过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建设,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扩散效果。

从某种意义讲,一个志愿者就是一个无偿献血的示范者、带动者、宣传者和扩散者。


一方面,其可以通过以身作则和率先垂范,去影响和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参与;


另一方面,志愿者除了定期献血和应急救急外,还可以义务宣传无偿献血的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让更多人知晓无偿献血的积极意义,使得社会互助成为广泛的共识,通过提升思想境界而不断夯实无偿献血的社会基础,让更多人从“要我献”到“我要献”的积极转变。


志愿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志愿服务这种助人与互助的属性,与无偿献血的公益性结合起来,可以利用其所具有的优势而起到极强的推动作用。


志愿者的志愿性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而无偿与公益的内涵要求又与无偿献血的本质高度统一,志愿者自身的组织力与集体组合所形成的合力,可将无偿献血的内生动力与外部推力发挥到最大化。


此前,在重大灾难发生后需要紧急献血时,志愿者群体成为应急的第一力量,也起到了兜底之效。 不过,此志愿者群体属于“大志愿”的范畴,与建立细分化、专业化和固定化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相比,具有极大的差异性。红会建立无偿献血志愿队,则属于专业组织的细分与协同,此种创新与探索有望形成鲶鱼效应,对应对和缓解血荒具有破题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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