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十字会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FUJIAN BRANCH
当前位置: 业务工作>造血干细胞捐献
业务工作
福建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参与推动 全省遗体捐献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时间:2018-06-05

各设区市红十字会、平潭县红十字会,各遗体接收单位:

自2005年6月《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颁布以来,我省遗体捐献工作有了法律依据。通过各级红十字会和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截止2017年底,全省累计登记遗体捐献3202人,实现遗体捐献437具,为我省医学教学科研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发展不平衡。2017年全省实现遗体捐献68具,其中福州、厦门各实现捐献23具、泉州7具、南平5具、龙岩4具、三明3具、莆田2具、漳州1具、宁德为0具。二是不能满足需求。比如,福建医科大学反映该校比较理想的配置是4人解剖1具教学遗体,但该校目前是20-30人才拥有1具教学遗体,缺口比较大。据估算,我省医学教学科研每年至少需要250具。

遗体捐献是自愿、无偿的大爱,对促进医学教育科研事业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遗体捐献工作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遗体捐献工作宣传力度

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赋予的法定职责,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不断提高自愿登记捐献遗体人群数量。要依托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加大遗体捐献的科普教育,对捐献者事迹加强收集和宣传报道,挖掘、弘扬、继承捐献者的大爱精神。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进学校、社区、医院等开展活动,营造社会广泛参与氛围,奠定实现捐献的群众基础。

遗体接受单位要充分发挥医学高校特点,组织本校红十字会志愿队伍开展“三献”活动,宣传遗体器官捐献知识。要将“无语良师”事迹融入教学、医疗环节,以彰显捐献者的高尚行为。要带头促进观念的转变,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扎实做好遗体捐献登记工作

遗体捐献登记工作,是实现捐献的基础性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作为遗体捐献的登记单位或授权其他单位登记,应在官方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遗体捐献登记、接受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工作时间等信息。登记单位要配备必要的接待场所、办公设备和专(兼)职人员,严格值班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做好来访来电的记录、转介和答复反馈工作。

遗体捐献实行属地登记原则,有捐献意愿的辖区户籍公民一般应到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或授权单位登记,非辖区户籍者可在常住地红十字会登记或授权单位。登记者一般应与执行人共同到登记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或委托他人(一般为执行人)出具委托书到登记单位办理。工作人员应耐心、细致、专业地介绍遗体捐献的政策、流程和有关事项,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手续。如有不符合登记情况的,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行动不便的登记者,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应积极提供上门服务。

三、不断完善遗体捐献接收流程

接受单位应严格按照遗体捐献工作流程及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工作。要有专用运输遗体车辆,出车要及时,保持干净整洁,随车配备遗体覆盖、搬运等必需的设施。联系人电话要保证24小时通畅(节假日也不例外)并设A、B角岗位。

在接到执行人电话通知后,要详细告知捐献接受流程和办理手续所需材料。要选派有较强业务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带队赴现场接受,按规定程序做好捐献者和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核实、材料收集和执行人、在场直系亲属的意见征求等工作,做到捐献手续规范、到位。要举行庄重简朴的默哀仪式,对遗体做好符合医学伦理要求的处理。

接受单位要在启动接受时电话告知当地红十字会,完成接受后 24 小时内为捐献者单独建立捐献档案,并做好捐献者执行人或近亲属查询遗体利用或骨灰处理的服务工作。

四、做好人道救助与缅怀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和遗体接受单位可以因地制宜或创造条件,为遗体捐献者设立纪念设施、网站网页或组织纪念活动。在清明前夕要组织开展缅怀纪念活动,邀请登记者、捐献者家属代表参加。

属地红十字会要加强与遗体捐献登记者、捐献者家属的联系回访工作,因地制宜开展人文关怀、志愿服务活动,对家庭困难的登记者、捐献者家属优先给予人道救助。遗体登记者实现捐献后,属地红十字会要及时上门慰问,颁发捐献纪念证书。

五、加强部门联系与协作

各设区市红十字会要加强与卫生、民政、教育部门的联系,与登记、接受单位的主管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交流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要加强对登记、接受单位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对登记和接受单位在捐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应取消登记或接受单位资格,终止委托或解除协作,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附件:遗体捐献工作流程(试行)

 

福建省红十字会

2018年6月4日

福建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参与推动全省遗体捐献工作的通知.docx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99号外经贸广场三层   电子邮箱:fujianredcross@126.com   电话:0591-87763350   传真:0591-8776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