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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福建省红十字会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福建省红十字会时间:2017-08-25

 

2016年度福建省红十字会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省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7〕15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会机关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红十字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闽委编[2005]1号),福建省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救助的社会团体。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人道救助。

3.负责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福建省分库的建设和管理,征集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募集分库建设资金。

4.依法推动无偿献血,负责遗体和角膜器官捐献的组织服务和参与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

5.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兴办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的社会福利事业。

6.组织开展群众性现场初级救护培训,普及救护和防病知识。

7.开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活动,宣传红十字会法律、法规,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红十字精神。

9.协助政府开展对台服务工作、处理涉台相关事务。

10.开展同台、港、澳以及外国地方红十字组织的交流和友好往来。

11.完成省委、省政府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二)福建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为:负责对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与接受者的咨询、登记、查询及全国联网信息反馈;实施对资料库数据的检索、分析配型等相关服务;管理我省志愿捐献者的HLA(人类白细胞抗原)分型资料等。

(三)福建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主要职责为:负责捐赠物质的接收、整理、消毒、保管及备灾救灾物质的采购、分发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红十字会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省红十字会

财政核拨

25

25

福建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4

2

福建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财政核拨

5

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李红会长的带领下,始终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彰显人道传播、生命救护红十字核心职能,扎实开展人道救助,接力生命救护,传递人道爱心,充分发挥红十字人道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彰显人道爱心的救援救助卓有成效

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不断增强。各级红十字会进一步完善各类频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建赈济救援队开展培训与演练活动,并常备必要的紧急救援款物,正式启用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信息系统,主动对接政府和全国红十字系统应急指挥网络,纳入省政府应急办和总会应急指挥综合平台,实现应急人道资源的有效整合,基本实现网络报灾、线上指挥、线下救灾。省红十字会举办全省红十字系统备灾救灾应急信息管理工作培训班,组织开展省级赈济救援志愿服务队应急演练活动,争取总会为中国红十字(福建)水上救援队配备价值100多万元的救援装备,并向各地救援队配发救援装备。积极争取资金在省内援建博爱卫生院,援建的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龙岩市长汀县河田镇2所红十字博爱卫生院成功入选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福州、泉州市依托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水平较高的红十字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厦门市红十字会持续强化灾害应急机制与基层社区救灾网点建设,漳州、南平、龙岩市红十字会与相关单位签订救灾物资储运协议,有效提升了备灾救灾效能。积极参与灾害人道救援,发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组织为尼泊尔和我国西藏地震灾区募集救助款物,援助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10万元开展紧急人道救助,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及时开展去年5月中旬闽西北、7月中旬龙岩暴雨洪灾地区和今年7月中旬以来强台风尼伯特、莫兰蒂、鲇鱼等灾害人道救助,与市、县红十字会第一时间筹集调运物资,争取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上级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共计发放救灾款物1621.66万元,向受灾民众送去红十字人道关怀。

圆满完成红十字大病医疗救助任务,组织发动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上下联动,共受理申请资料6491份,救助6447人次患病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6394.6万元。福州、厦门、漳州、龙岩、宁德本级或辖区部分县级红十字会设立财政专项基金,泉州市泉港区红十字会还争取民营企业家捐资1000万设立红十字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上下联动共同打造大病救助品牌。连续第18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各级红十字会共筹集爱心款物价值1078.25万元(省本级155万元),全省共有1.5万户的贫困家庭、近5.6万人受益。动员、组织各级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在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广泛开展了健康义诊、救护知识宣传、心理健康疏导等志愿服务,持续开展包括百桌千人团圆饭与走进孤儿院、老人院、麻风院等红十字爱心年夜饭及年货赠送活动,得到困难群众的认可。争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581万元,救助180名白血病和先心病患儿。一年来,各级红十字会累计发放人道救助款物2.03亿元,帮助困难群众30多万人次,发挥了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

(二)维护生命安康的救护接力行动深入人心

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有机结合持证培训与公益普训,积极推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培训复训救护师资230人、急救员30936人,普及急救知识150多万人次,组队参加第三届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获得优秀组织奖。创新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方式,录制红十字急救网上学堂培训视频短片17集,大力推广简便易学、与国际接轨的红十字急救掌上学堂手机应用软件,联合省总工会在工会系统开展安康杯红十字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比赛,推动形成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争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资助款物1300多万元,为我省5A、4A景区援建红十字救护站、培训1000名景区应急救护人员等。服务全国首届青运会,做好青运会志愿者应急救护培训、青年志愿服务驿站、志愿者之家和红十字救护站的急救物质配备工作。福州闽侯、连江县红十字会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厦门市红十字会开展优秀培训师资评选活动,漳州、莆田、南平市红十字会在新闻媒体开设急救知识宣传专栏,三明市红十字会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立应急救护志愿服务基地,龙岩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均列入党校课程,有力促进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推广。各级红十字会还联动开展世界急救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参加防空袭现场救护演练,举办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公益活动,持续开展沿江沿岸水上安全救生志愿服务等,生命救护救援行动深入人心。

依法参与无偿献血宣传动员,有效采集7.2万人份造血干细胞血样检测入库,成功实现捐献移植造血干细胞161例(2016年17例);通过壮大福建省红十字永生天使基金,举办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福州、厦门、三明、莆田市红十字会建成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推动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工作,共实现72例器官捐献、捐献大器官208个,对66个提请困难救助的捐献者家庭及时予以人道救助,发放救助金536.49万元,崇高的生命接力行为逐步为社会认同,践行了人道组织保护生命安康的应尽义务。

(三)创新打造的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拓展深化

联合省教育厅、省卫计委、团省委召开省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暨全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会议,总结回顾近年来我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着重部署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推广覆盖。联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创建生命教育体验学堂深入推动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进校园工作的通知》,重点通过示范校生命教育体验学堂规范化建设带动引导,深入实施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进校园活动,努力培育、打造人道传播与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核心与品牌项目。各级红十字会主动联合教育部门召开专题会,开展专项督导、调研或检查等活动,探索在示范校设立体验学堂,全面落实十个一基本动作和N个自选动作实施要点,并积极实施总会在全省九个地市援助推行的社区+学校小手拉大手生命健康安全项目。省红十字会举办 人道与青春同行主题全省高校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厦门市红十字会举办系列生命教育主题夏令营,漳州市红十字会在市属高校组织珍爱生命征文比赛,莆田市红十字会扎实抓好示范校辐射带动作用,龙岩市红十字会开展珍爱生命、幸福生活巡回公益活动,推动了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的深入开展。

(四)引领公益善行的宣传筹资弘扬社会正能量

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组织志愿者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全省红十字会上下联动举办主题为红十字:处处为人人的5·8红十字博爱周系列活动,广泛宣传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理念。持续开展 福建爱心公益日活动,联合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海峡都市报社等,发动文明单位、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等,共同在每年1月1日倡导行一个善举,献一份爱心,呼唤感召公众并引领社会公益新风尚。我会选送的福州大学红十字会情系美岐,博爱送暖志愿服务项目入选中国红十字会第六期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发展计划一类项目。继续与《中国红十字报》定期合作登载宣传专版,联合省电视台新闻频道开办《益起来》电视公益栏目,大力推广福建人道传播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做好《八闽九州红十字》简报的编发及门户网站信息的更新,省红十字会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报刊宣传三等奖。通过引领爱心公益,坚持项目化、基金式筹资模式,联合省妇联在全省同步举办为爱奔跑—母亲健康1+1大型公益募捐活动,联手福建日报筹建红十字公益金,指导福建红十字义工服务团举办益起来 传递爱——献给多胞胎母亲的爱大型公益晚会,广泛推介1069999359手机短信募捐特服号,设计打造微信筹资平台,开展年度人道爱心表彰等,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全省红十字会共募集和接收社会爱心捐款15228.59万元、物资价值3442.12万元。

(五)跨界融合的人道交流贴近民生需求

响应一带一路总体战略布局,主动承办中国-南盟国家红会水上救生培训任务,为马尔代夫、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国三个国家红会培训了18名水上救生救援骨干,奠定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红会在水上救援方面合作的基础,增进了四国红会和人民之间的友好交流。成功举办第六届海峡两岸红十字博爱论坛,围绕人道与生命主题,来自总会和闽浙赣粤鲁琼6省红十字会以及闽浙赣粤21个市级红十字会负责人,与台湾公益类社会组织、民间慈善团体人员、专家学者、红十字志工等,进行面对面研讨交流、实地观摩和经验分享,较好地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与台湾公益团体及志愿者团体间的合作,实现海峡两岸民间组织间的深度交流。先后承办 2015年海峡两岸红十字青少年人道之旅夏令营、海峡两岸高龄化社会红十字会的角色与功能圆桌会议、海峡两岸第三届红十字社区共建交流活动,举办海峡两岸红十字水上救生教练培训班,加强人员互访交流,闽台人道交流互动更加密切。参与联络见证和接回私自渡台人员4批(次)42人;通过红十字生命救助绿色通道协助护送51名台胞返台就医;协助省台办、边防等有关部门,联系台湾红十字组织,办理两岸查人转信3件次,妥善处理涉台突发事件6件次,较好地承担了两岸突发事件的协调沟通处理职责,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了独特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对口支援西部地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州、西藏昌都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江西赣南原中央苏区红十字会)工作,探索红十字人道工作助推精准扶贫的有效办法和途径。省红十字会组织赴宁夏开展对口支援考察活动,召开对口合作工作座谈会,举行捐赠活动,汇聚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市红十字会爱心款物对口西部扶贫工作,其中捐赠32万元在宁夏援建3个村级博爱卫生室,捐赠价值1600万元的运动鞋等物资支持宁夏、西藏、新疆、贵州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工作,邀请宁夏红十字会选派5名红十字青少年来闽参加第十一届晋江—金门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

(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的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与《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举办全省红十字工作论坛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革命传统教育,强化系统思想作风建设,明晰红十字事业改革与发展方向。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力度不断加大,不定期听取红十字会工作汇报并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全省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全部理顺管理体制,年度财政资助业务经费不断增加。持续抓好队伍能力建设,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提高专兼职队伍能力素质。激活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和志愿服务团队的载体作用,在全省上下开展争创红十字博爱家园,将红十字基层组织建成红十字会扎根社区基层和企业学校的作用载体、凝聚力量的爱心平台、志愿服务的基础阵地、人道传播的形象窗口,体现其扎根民众、贴近民生的优势。持续开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督导评估,深入九个设区市和部分县级红十字会对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调研督导,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和业务规范化建设。省红十字会以省委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紧密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强化纪律建设、强化责任落地、强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确保红十字人道爱心事业沿着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150.47万元,本年收入11,305.9万元,本年支出11,022.52万元,结余分配0.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33.74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1,305.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1.91万元,增长0.91%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1,276.86万元。

2. 其他收入29.03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1,022.5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78.93万元,下降2.4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618.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3.54万元,公用支出104.53万元。

2. 项目支出10,404.46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009.3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03.01万元,下降0.9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8.85万元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6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

55.73万元,下降89.6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移交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发放。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3.行政运行支出442.1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0.86万元,增长15.96%。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调增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会机关本级人员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1.3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67.82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部门业务费执行进度较慢。

5.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66.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6万元,增长21.05%。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调增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29.25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5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58万元,下降17.91%。主要原因是上年工资调整后对医疗保险进行了补缴,本年度正常缴交。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5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相应增加医疗保险缴费。

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用于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10,000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51.28万元

1.住房公积金40.0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后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

2.提租补贴11.1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后相应提高提租补贴标准。

(四)其他支出15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省财政专项拨付用于溢价征集字画项目。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0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75.92万元,下降93.59 %,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未资助我会实施人道救助项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5万元,同比下降66.33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外事办、省台办等单位安排的出国计划,赴有关国家和地区访问、参会、培训等。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69.83 %,主要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因公出访有关规定,压缩精简了出访团组,节约了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
68.56 %主要原因是参加省直机关统一车改,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主要用于
国(境)内外的组织机构和上级相关部门来我会考察、调研、指导、联系联络及交流交往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7批次、接待总人数59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45.6%,主要是年度闽台交流合作项目较多,台湾红十字组织来访人数和批次增加。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92万元,比2015年下降11.89%,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财政办〔2013〕82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会选取了救援救助与救护、人道传播与青少年、造血干细胞中心管理费等三个项目的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为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质量,我会专门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绩效自评工作,依据《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评审指标体系》,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价法展开自评工作。三个项目平均得分89.67分,评价等级为良好。现将我会绩效自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6年省财政厅批复我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26.8万元(含上年结转)。根据重要性和目标优先原则,选取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各界关注、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资金量占比较大、代表性较强的3个项目作为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项目。

2016年,我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李红会长的带领下,始终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彰显人道传播、生命救护红十字核心职能,扎实开展人道救助,接力生命救护,传递人道爱心,充分发挥红十字人道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彰显人道爱心的救援救助卓有成效;二是维护生命安康的造血干细胞捐献和救护接力行动深入人心;三是创新打造的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拓展深化;四是引领公益善行的宣传筹资弘扬社会正能量;五是跨界融合的人道交流贴近民生需求;六是夯实事业发展基础的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二)评价过程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根据《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指南》、《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等,我我结合项目特点,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绩效评价方法,进行评价体系的构建,从定性与定量两个角度综合考量,评价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评价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方法,将项目计划的绩效目标与其实际所产生的效益进行对比,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作出全面评价。

(2)绩效评价现场勘验、检查和核实情况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制订评价方案,为评价作出具体工作安排;第二步,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第三步,实施部门(单位)按照绩效考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实施、资金支出、绩效实现情况的自评资料;第四步,办公室对自评材料进行审核与分析,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并提交总体自评报告。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救援救助与救护项目

通过项目的实施,防灾避险知识普及推广、灾情信息和需求评估更加科学有效、灾害救助总体实力得到提升、救援救助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护知识及技能普及面进一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省部分困难家庭的幸福指数,有效的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了政府得力助手的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

(2)人道传播与青少年项目

通过项目的实施,红十字社会影响力增强、红十字会的形象得到有效提升,红十字社会知晓率不断提升;红十字青少年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理念不断增强,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了政府得力助手的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

(3)福建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心管理费项目

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年项目运转顺利,预期效果显著,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引导民众科学、正确的造血干细胞捐献理念,提高对造血干细胞捐献的认知度,彰显造血干细胞工作在人道生命救助领域的重要性。

(三)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16年度的救援救助与救护、人道传播与青少年、造血干细胞中心管理费等三个项目。本次评价是在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报送的相关资料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分析,对3个项目在立项、资金落实、资金分配、经济效益、自评工作、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各项目自评结果如下:

救援救助与救护专项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评价结果为优秀;人道传播与青少年专项绩效自评得分为87分,评价结果为良好;造血干细胞中心管理费专项自评得分为89分,评价结果为良好。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3个专项资金的使用能够注意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基本完成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基本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保障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

(四)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总体偏慢,大额项目资金支出的项目工作主要安排在第四季度;二是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经费结余较大;三是绩效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推进,绩效目标预期完成不够理想;四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预算项目设置和实际工作存在偏差,未及时提出调整

(五)下一步改进意见和建议

下阶段,我会将根据绩效分析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研究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清轻重缓急,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包括四个方面:一要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精细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要科学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三要根据预算执行进度合理统筹安排全年工作计划,确保全面实现绩效目标;四要跟踪了解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五要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财务收支合规合法,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福建省红十字会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

相关公开事项的补充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省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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