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红十字会2012年度部门决算的函》(闽财预〔2013〕5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2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红十字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闽委编[2005]1号),福建省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救助的社会团体。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人道救助。
3.负责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福建省分库的建设和管理,征集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募集分库建设资金。
4.依法推动无偿献血,负责遗体和角膜器官捐献的组织服务和参与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
5.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兴办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的社会福利事业。
6.组织开展群众性现场初级救护培训,普及救护和防病知识。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活动,宣传红十字法律、法规,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红十字精神。
9.协助政府开展对台服务工作,处理涉台相关事务
10.开展同台、港、澳以及外国地方红十字组织的交流和友好往来。
11.完成省委、省政府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红十字会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福建省红十字会 |
2 | 福建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 |
3 | 福建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
三、201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2年,福建省红十字会扎实推进救灾、救护、救助等工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积极贡献。全面完成台湾8·水灾灾后援建项目;完成闽西北特大洪灾灾后7个重建项目。继续实施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行动,一年来共受理救助对象5200人,发放救助金额达9490万元。各级红十字会累计发放救助款物1.61亿元(含大病救助),救助困难群众近30万人次。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培训红十字救护员3万多人。新增造血干细胞捐献移植12例、累计87例。积极推动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组织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9期421人次,全省新增报名登记遗体捐献265人、实现捐献28例,新增报名登记器官(角膜)捐献215人、实现器官捐献2例、角膜捐献13例。共参与联系联络、交接见证海峡两岸双向遣返作业2批10人。通过红十字生命救助绿色通道护送19名患病台胞直航返台。圆满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红十字博爱论坛,成立海西20城红十字会友好促进联盟,成功组织闽台重大自然灾害红十字生命救护协同演练,为进一步加深海峡两岸人道交流合作搭建起新平台。
四、2012年决算收支情况
2012年, 福建省红十字会收入决算为10872.82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0552.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9.44万元。支出决算1058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10582.6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475.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大类)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3万元。主要用于海峡两岸红十字博爱论坛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28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退休人员退休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9520.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8.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